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
? 基本信息
一、事項名稱
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
二、認定依據
《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國科發區〔2018〕300號)
三、申請條件
1.孵化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機構實際注冊并運營滿3年,且至少連續2年報送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個的資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指接受科技部門、行業協會或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5.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5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30%;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3家;
7.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20家以上;
8.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且提供細分產業的精準孵化服務,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可按專業孵化器進行認定管理。專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應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15家以上。
9.孵化器在孵企業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被孵化企業: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應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10.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11.全國艱苦邊遠地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規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孵化場地面積、在孵和畢業企業數量、孵化資金規模、知識產權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四、申請材料
申報機構通過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登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系統,在線填報完成后下載打印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提交至省級科技主管部門。
五、申報程序
1.申報機構向所在地省級科技廳(委、局)提出申請;
2.省級科技廳(委、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對公示無異議機構書面推薦到科技部;
3.科技部負責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結果,合格機構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確認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1)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多久開展一次?
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
(2)如何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申報機構在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系統上填報相關信息,并向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對公示無異議機構書面推薦到科技部??萍疾控撠煂ν扑]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結果,合格機構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確認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3)艱苦邊遠地區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參考哪些文件?
艱苦邊遠地區界定參照《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文件。
(4)申報專業孵化器和綜合孵化器有何區別?
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且提供細分產業的精準孵化服務,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可按專業孵化器進行認定管理。專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應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15家以上。
(5)如果在申報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將如何處理?
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審資格,2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在評審過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有違公平公正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